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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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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 发表于 2011-10-29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今见搜狐、百度、网易《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繁华的上河图中未见“行人”,只有孤独的房子和树木,假如再拼上城管其人,扎上鞭子,可谓“城管入清”,将成汉人心目中的“旗人”了 ,是否回到1937年鬼子进城的年代?
  近几来年有一种变异基因叫“城管抓走鬼”,有一种病魔叫“城管打人”,而变异基因和病魔纠缰着城管人员不被理解,形成了与人民隔离的“孤岛”,从此打入十八层地狱,成为永世不得超生的“恶魔”。翻阅几年的网页,寻其“城管打人”的原因,
  一、部份网民对城管的认知
   悖论之一、只有中国有“城管”,是社会矛盾制造者,无生存必要。高喊着取缔“城管”。
  悖论之二、“城管”就是“恶魔”的化身,“城管打人”是“城管”的代名词,“踢摊子、砸东西、罚没、打人”是工作的“四部曲”。而矛盾的焦点是无证照流动商贩管理冲突,也就出现了《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杰作。而世界上其它国家是否没有城市管理者,是否流动无照都可以经商(渐且叫马路经济)?
  二、世界其它国家马路经济的管理情况
  而“马路经济”是各国城市管理中的“痼疾”。一方面是弱势群体——小商小贩的生存问题;另一方面是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如何平衡这两方面的利益成了一个大难题,它困扰着许多国家的城市管理部门。
  在美国的纽约目前有1万多名有执照的街头小贩,他们的生意从卖早餐到蔬菜等多种多样。美国的城管人员是警察。对各类街头小贩管理非常严格,流动商贩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外,对营业时间、营业地点和营业方式也有严格限制。如在纽约市的某些地区,只允许小贩们晚7点后摆摊。在韩国:“马路经济”已经形成一种“道路文化”,但也严格划分为三类区域; 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指摆摊造成通行不便,严重影响市容的地区。如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广场等区域。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在这里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有一定的限制,对申请在此摆摊要严加管理。第三类是“引导区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区分离的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经过长时间形成的传统市场内的道路。
  上述例子很多,对“马路经济”的严格管理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城市化发展包含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跟不上城市发展,将严重阻碍其发展。
  三、中国“城管” 成因及现状
  (一)、国内“城管”的成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日新月异。为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革除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弊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多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从而也就产生了“城管”的代名词。
  (二)、中国“城管”的现状:自1998年以来,全国有100多个城市相继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但由于改革力度、法律地位、管理体制、管理机制、执法理念、队伍建设、执法环境、社会舆论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践中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改革的客观效果。从目前整体城管队伍建设的素质看:城市队伍沿海优于内地、中心城市优于小散偏远城市、大城市优于小城市。越发达,文明执法程度越高,做得较好的如北京、江苏、广东等执法队伍建设。
  (三)、矛盾的焦点:俗话说:“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 而这些穷人是“马路经济”的参与者,这些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小本经营的商贩以及孤寡残病等弱势群体。出于生存的需要和自身条件的限制需要在城市人流密集处流动或占道经营,有的甚至露宿街头。“这类人的法制观念和城市意识都不强,甚至从根本上讲就没有法制观念和城市意识。”他们不能正确的理解城管执法工作,通常会认为城管执法工作是与他们过不去,是砸他们的饭碗,是不让他们生存。因此,极易对城管执法工作产生矛盾,甚至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也就产生了城市管理者与被管理矛盾的根本之所在,而这一矛盾是人民的内部矛盾,如何正确处理是政府及城管的首要问题。
  四、建议:
  (一)、给政府部门的建议:“城管”体制中不是国家公务员,属地自己管制,出现“城管”就是“万金油”,什么都可以“医”的现象。 “城管” 属地管制缺陷地方政府说了算,从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职责分工不明,不该管的管的了。如天门事件,群众冲突处置应由公安处理,结果出现不该发生的惨剧。是该到了清盘、重组、验明正身、正一步明晰职责、规范行为规则的时候了。
  (二)、给中国“城管”者建议:城市管理者和执法人员应以“法制城管、人文城管、宣传城管、科技城管、公众城管”为项原则。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执法,只有文明执法、才能化解或减少与群众的矛盾,只有构建沟通宣传渠道、才能被群众社会所理解,只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才能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只有广泛发动群众、才能发挥公众(包含其它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热情。
  (三)、给网民的建议:任何事都应一分为二、不能“瞎子摸象”、不能“一竹蒿打死一船人”。城管队伍全国参差不齐,“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如果有些网民还认为所有城管是“恶魔”?假如你是一名城管工作者,你会怎么做?如果中国没有城市管理者,城市将会变成怎么样?最好就请到北京、江苏、广东等城管体验一下执法工作,是否都是你想象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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